当前快看:邀人民监督员共护“舌尖上的安全”,湖北宣恩一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2022-12-21 13:17:41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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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程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实习生 刘梦如

1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人民监督员参与和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活动典型案例。其中,湖北宣恩县检察院督促履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当日,宣恩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了案情始末。原来,2018年,两家大型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在宣恩上线经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分别达100余家。自上线以来,两家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在网上公示量化分级信息,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承办检察官介绍,该院在开展食药品专项监督中发现该案线索,于2019年9月2日立案。为合法、准确固定电子证据,该院专门邀请具有网络服务工作经验的人民监督员参与调查取证。

检察官听取人民监督员专业意见

“人民监督员认为,直接提取后台数据存在一定困难,且难以在海量数据库内调取宣恩县境内餐饮服务板块信息,建议直接通过网络勘验方式固定电子证据,对取证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承办检察官介绍,该院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取证过程。同年9月4日,宣恩县检察院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辖区内上述两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然而,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书面回复后,仍未全面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导致网络餐饮服务仍存在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官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庭审旁听

承办检察官介绍,2020年5月13日,该院向宣恩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宣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同年11月13日,宣恩县法院判决支持了诉讼请求,责令宣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宣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服一审判决,于同年11月26日向恩施州中院提出上诉。恩施州中院去年3月30日作出二审判决,责令宣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在本案一审、二审庭审中,检察机关均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对检察人员的出庭活动进行监督,在中途休庭时,人民监督员先后就公益诉讼起诉人在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中关于入口图、轮播图、详情图、C2B电子商务模式等网络专业术语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出庭人员积极采纳,进一步规范专业术语的运用,明晰了网络餐饮服务领域存在的问题。”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2021年8月,宣恩县检察院再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对网络餐饮平台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线上平台进行技术检测,并对线下实体店进行探访。经过网上查看和实地走访,办案人员和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网络餐饮平台量化分级信息、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已达到整改要求,宣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履职到位。

“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中引入人民群众参与,既能够协调各方利益画出最大‘同心圆’。”承办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在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开展公益诉讼监督过程中,人民监督员在每个环节发表相关专业意见,助力检察机关在调取证据、发表举证质证意见、作出整改评判中突破专业壁垒,督促行政机关从“心口不服”到“心服口服”,从消极不全面履职到积极全面履职,守住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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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监督管理 依法履行 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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