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时隔35年,一直如刺扎在郭丽(化名)心里的事终于快有个了结。她曾在1987年上学路上被拐卖,从陕西渭南市被带到山东菏泽。在被迫与一男子生活并生育一子后,郭丽被解救回家。然而被拐给她的生活带来风波不断、影响至今。2022年,她被拐卖一案经立案调查,于12月19日上午9时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法院开庭一审。(据12月18日极目新闻)
郭丽的一生,就这样被人贩子毁了。被解救后,虽然结婚生子,但因为被买妻男子不停纠缠,这段婚姻也以离婚而告终。
(相关资料图)
2022年3月初,她看到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后,心里重燃希望,想追究当年人贩子的责任。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的立案告知书显示,2022年3月,郭丽被拐卖一案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
郭丽在菏泽等待一审开庭(受访者供图)
整整35年过去了,人贩子却一直逃避着法律的制裁,这让人意难平。据了解,人贩子赵某某曾多次因罪入狱。起诉书显示,在1993年,他曾因拐卖人口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2003年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2014年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一方面,我们要对相关司法部门点赞。警方在接到报警后,哪怕事情过了35年,依然立案侦查,并将赵某某抓捕归案,并送上被告席。另一方面,我们也要为郭丽的行为点赞,追求正义之光,不因时间褪色,也绝不容许嫌犯逃脱惩罚。
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起诉书(受访者供图)
虽然说,赵某某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目前还未有定论,有待法律的审判。但可以肯定,35年后对人贩子的起诉,其本身就是在发出一个强烈的信号:对人贩子的恶行追溯没有时间限制,他们逃得了一时也逃不过一世。
人们常说,“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正义永远不会缺席。”就是人们对正义一种朴素的渴望,希望任何一个犯罪分子,都不应该逃过法律的制裁。
郭丽说,“我等着拔掉心里的刺”“我可以堂堂正正做人了。”需要强调的是,郭丽作为受害者,一直就在堂堂正正做人。我们相信,法律的判决,不仅会抚慰她的人生伤痛,更会给受害人一个说法,澄清各种风言风语。
我们也要看到,这起案件的背景,就是公安部自今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据报道,该专项行动就是力争快破现案、多破积案、督办重案,让更多家庭团圆。
在每一起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背后,都是被害人被颠覆甚至被摧毁的人生,也是一个家庭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痛。打拐需要久久为功,也需要这样的重拳出击。只有这样,才会天下无拐。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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