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南方航空从昆明飞往广州的CZ3416航班在巡航过程中,客舱氧气面罩因机械故障意外脱落,大部分氧气面罩被使用。机组随后判断“实际没有出现影响飞行安全的故障”,操纵飞机下降至8900米继续飞往广州。近日,机组因“没有正确处置”受到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据3月2日澎湃新闻)
根据权威解释,民航飞机上氧气面罩里的氧气,是氧气发生器产生的,一旦拉下来就开始化学反应,反应结束,氧气发生器就不能再使用了。
这意味着什么呢?CZ3416号航班客舱氧气面罩因机械故障意外脱落,在乘客也受指令使用氧气面罩后,机组应该紧急采取措施,及时下降至安全高度或果断返航备降。否则,真正遇到意外情况,氧气面罩不能提供氧气,会给乘客和机组人员带来生命危险。
所幸,航班安全抵达广州。但是,飞行安全,岂能靠侥幸?
航空飞行有着严格的规范,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干什么,不容儿戏。氧气面罩意外脱落后,机组随后判断“实际没有出现影响飞行安全的故障”,操纵飞机下降至8900米飞行了50分钟。报道中,专家指出,这个高度出现意外,同样需要供氧。所以,这个判断和这个决策都让人不解。
没有下降到安全高度,也没有返航或备降,这不是没有正确处置,而是低级错误。那么,是机组人员对这些规则不熟悉、不清楚,还是漠视规则、胆大而行呢?8900米不是氧气面罩意外脱落后的安全高度,机组人员也不是一个人,大家都不知道吗?另外,出现意外之后,机组人员有没有及时向航司和管理部门报告,紧急求助?难道是自顾自地当作没事发生继续飞行?这些,都需要答案。
民航中南管理局认为,南方航空CZ3416飞行机组没有在第一时间作出正确决策,安全意识淡薄,敬畏意识、底线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缺失;南方航空公司安全组织管理和系统建设有待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链条脆弱,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手册流程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培训体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足。
这个定性是准确的,相关处理也有理有据,建议也值得航司高度重视。
也就是说,规则就是规则,规则里没有机组人员私自发挥的空间。民航管理部门对此进行处罚后,相关航司也要查清原因,针对问题产生的根源,对症下药。这里面,有没有片面追求准点率的原因?涉事机组有没有片面追求安全飞行记录的原因?有没有为了节约成本,规避返航或备降造成经济损失的原因?
不论何种原因,都应该遵循安全规则。机组发生决策失误,航空公司当然有责,应该查清原因,不能在安全问题上,给机组人员私自发挥的空间,否则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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