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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宏偉:博弈外交是常态。各国通常首先收集并运用对本国有利的所有法律依据,充分主张本国权益,无理也要咬三分;之后再磨合,最好是互谅互让达成协议。不是开始时全力博弈法律战,而是未交锋就顾忌起“友邦惊诧”,倡“不争议”、“搁置争议”,恣意选择依法或废法,偏好用领导决定来调整权益;其负面作用严重。如“断续线”案例,中国似在采取模糊政策,其负作用是被认为主动放弃“断续线”;又会进而演化成被认为“断续线”内全部岛礁和海域是可以重新细分哪些是中国的哪些不是;不知觉中形成中国主动放弃了断续线内主权这等“国际共识”。这是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所揭示的机制。http://bj.crntt.com/crn-webapp/touch/detail.jsp?coluid=1&kindid=0&docid=10658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