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据泾县公安在线消息,2023年4月19日,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公告,为规范泾县境内街道及景区停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杜绝和遏制道路机动车违法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研究决定,于2023年4月24日起,启用7套违法抓拍设备,其中5套为新增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抓拍点位:
(资料图片)
1、查济街道东(查济街道泾县铜源村镇银行旁)新增
2、查济街道中1(查济街道文德阁客栈旁)新增
3、查济街道中2(查济街道查济小学旁)新增
4、查济街道西(查济街道晨阳水漆旁)新增
5、查济街道南(查济街道宝公祠旁)新增
6、查济街道接待中心(景区接待中心)原有设备
7、查济街道景区门口(景区南门)原有设备
二、违法行为抓拍时间:
24小时全天候抓拍
三、抓拍违法行为:
违法代码:1039X(罚款100元,记0分) 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四、采集流程:
违法停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发生后,违法停车抓拍设备将采集信息并通过系统发送手机短信给机动车所有人,自违法停车开始10分钟后,机动车仍未驶离的,将予以采集处罚。但违法停车行为人有下列情形的,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1、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
2、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3、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4、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5、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