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4月12日,省政府第1次全体会议通过《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4月23日,省人民政府网全文发布。工作规则提出,省政府及各部门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有关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实行省长负责制
据工作规则,省政府由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各厅厅长、各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组成。
(相关资料图)
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省长领导省政府的工作。
省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
省政府各厅、各委员会(办公室)实行厅长、主任负责制。
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
据工作规则,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充分评估论证,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听取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加强后评估,不断提高决策质量。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用工业互联网思维改进优化政府工作流程,强化跨地域、跨部门、跨层级横向统筹和纵向协同,推动流程优化、模式创新,不断提高政府效能。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廉洁从政规定,勇于自我革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加强廉洁政府建设,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据工作规则,省政府要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自觉接受省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省政府及各部门公职人员要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省政府及各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监督,完善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深入推进政府履约践诺,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有诉必应。省政府及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认真整改并向省政府报告。
省政府及各部门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有关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省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认真办理《民声呼应》反映的问题,优化“省长信箱”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真正把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领导同志要阅批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严格控制和规范举办庆祝会、纪念会
据工作规则,省政府领导同志一般不出席部门的工作会议,兼任部门负责同志的参加本部门会议除外。
省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未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不得请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出席。全省性会议提倡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形式,一般不越级召开,凡召开到市以下的须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各类会议都要充分准备,严肃会风会纪,提高效率和质量。
严格控制和规范举办各种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节会及各类论坛等。各类会议活动经费要纳入预算管理。
在一线解决问题
据工作规则,省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多到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方和单位开展调研,做到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化解矛盾,当好人民的勤务员。
省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定,不得有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省政府领导同志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特殊情况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批。省政府组成人员代表省政府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署名文章,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8年8月11日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停止执行。
(来源:大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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