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有网友自驾游携带大量日用品在贵州剑河县被交警以“人货混装”为由拦下,视频传到网上后引发关注。4月22日,剑河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视频中的车确实属于人货混装,载客汽车除了行李箱和车顶的行李架,其他地方不得载货,但交警采取人性化执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未进行处罚。(据4月22日北京青年报)
相关视频截图
在那段视频里,被查的网友非常生气,情绪很激动,一些网友也不理解。他们既没有改装座椅,拖的也是自己的生活用品,难道就是“人货混装”,不能拖?有网友还说,要是自驾游东西多了自己的车得空着,还要请个货车跟着?一些网友还没把视频看完,就怀疑交警是在借此罚款搞创收。
事实上,视频中网友的车的确是塞得满满当当的,不是随便放几件物品那么简单。那么,这算不算“人货混装”呢?工作人员介绍,法律条文中的“货”就是货物、物品,并非用于出售的才叫货,按照相关规定,载客汽车除了行李箱和车顶的行李架外,其他地方不得载货。
也就是说,交警方面对“人货混装”的认定是有法律依据的,也已经向当事人出示相关法律规定并作出解释,当事人也表示理解。也就是说,这件事跟“罚款”没有一点关联。
说起来,还是要有话好好说。
必须要明确,禁止“人货混装”本身,实际上是保护司乘人员安全的,原因有二:其一,货物在行驶的过程当中一旦遇到刹车、加速、转弯等情况时,会引起磕碰、撞击等,容易使车内人员受伤;其二,是如果车上货物太重,会导致制动距离过长,容易发生碰撞事故。
所以,对当事人来说,被认定为“人货混装”首先就是不要生气,而是要交警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另外,如果被认定为“人货混装”,该如何处理应向交警方咨询。同时,也要检查车内是否有尖锐的物品之类,急刹车会不会有货物冲向驾驶舱等,保证不留隐患,再申请从轻处理。有话好好说,我们认为,交警也是理解的。
对交警一方而言,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是他们的责任,就是要多些耐心,对一些人的疑问要好好解疑释惑,要依法酌情处理,不要动不动就提罚款扣分之类。毕竟,法律法规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司乘人员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发现了隐患,要求对方好好整改即可。
从这件事中,我们的确没有看到交警有违法违规之处,态度也不错,也没有提及要罚钱什么的。那么,为什么网友事后还要将视频发上网呢?可能是在交警解释以后,还是对法律条文不理解,气还没有顺。
所以,我们不妨将此事看作是一次普法的机会:交通安全相关的每一个法律条款,背后都是血的教训凝聚而成,不能有丝毫大意。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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