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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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济南。网曝一中学老师连续脚踹扇脸十多名学生。视频中,十多名同学站着,被老师用脚踹扇脸,并用棍子殴打。4月17日,高新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最近学校组织考试,讲了很多遍的内容同学们还是不会,就殴打了学生。老师的行为确实不合适,正在开会讨论处理此事。(据4月17日极目新闻)
老师因“恨铁不成钢”打学生,对不对?这话题一直以来都有争议。有人说,无论如何老师都不应该对学生动手,尤其是在课堂上,对学生集体使用暴力,绝对有以罚代教,发泄情绪的嫌疑;但也总有人说,负责任的老师才打学生,不负责任的老师管你考得怎么样。
网传视频截图
但是,真正看到山东这位中学老师的行为,恐怕很难有人会觉得,这能算“打是亲,骂是爱”或是“严师出高徒”。该名教师不仅对学生拳脚相加,还使用拖把杆进行殴打,已经远远超出了管教、惩戒的红线,毫无疑问是仗着教师的强势地位,侵害学生身体健康,伤害学生的人格尊严,可能会对青少年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
在这样有失师道尊严,甚至触及法律底线的暴力殴打行为面前,当地教育局的解释实在显得有些苍白。讲了很多遍的内容,学生不会,这在中学教育中是件很常见的事。这么多学生都不会。原因可能有许多,有可能是因为班级的学习风气、态度确实不好,也有可能是因为班级学习水平未达预期,也有可能是考试内容确实比较难,如果所有学生都聪明努力到一讲就会,甚至不讲就会,那还讲什么循循善诱,因材施教?
网传视频截图
考试成绩并不是评判学生是否优秀的唯一标准,作为负责任的教师,无论如何不应该简单将“考试内容不会”视为学生的罪过。真正的好老师,应该分析原因,对症下药,通过鼓励和鞭策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不是在班级里公开暴力体罚,这样不但不可能提高孩子的成绩,反而侵犯了学生合法权益,激化师生矛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有百害而无一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而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划定了教育惩戒权的红线,严禁击打刺扎等体罚行为。
所以,无论怎么解释,这位老师的行为都很难用“关心则乱”“太负责任”之类的说辞来粉饰,甚至,与学生受到的伤害和冲击相比,当地教育部门称其行为只是“不合适”,也过于轻描淡写了。这样残酷地殴打学生,缺乏为人最基本的文明修养,给教师这个光辉的职业抹黑,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实在是不配当老师。当地应该严格依照规定,从严处罚,这不仅是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也是重申规范,树立标杆,让其他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权。
校园应该是教学相长、安宁祥和的所在,任何形式的暴力、欺凌都不应存在,希望这样的噩梦以后不要再重现了,也希望“老师无论如何不应该暴力体罚学生”成为社会共识,不要再拿一些“老黄历”来为暴力体罚洗白!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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