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肖某某交通肇事案。这起发生在7个月前的“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一直备受关注。
据娄星区法院发布的通报,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9月2日23时50分许,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驾车与被害人谢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谢某受伤,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谢某所受伤为重伤二级。娄底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认定,肖某某驾驶轿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未向公安机关报案,反而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属逃逸,应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肖某某的刑事责任。
因案情疑难复杂,当天庭审后,法庭决定对此案择期宣判。
(资料图)
此案之所以受到广泛关注,“宝马车”“女司机”“醉酒”“撞人拖行”等细节吸睛外,肇事者在事发后的态度也是一大原因。
谢某的代理律师表示,案件笔录和行车记录仪内容提到,事发时肖某某一直和此前一起喝酒的梁某某保持通话,通话中肖某某两次提到“我好像撞倒一个人”。谢某的弟弟说,庭审中,肖某某承认自己第一时间就知道撞人了。这说明,肖某某当时是有数的。那么,哪怕只是怀疑,也应该立即停车查看。但根据当时现场的描述是,肖某某被截停后拒不下车,也不配合酒精检测,甚至坐在车里打电话,直到交警让其下车查看被害人情况,被围观群众怒骂“你还是个人吗”。
谢某的弟弟称,目前姐姐仍处于时而清醒时而不能说话的状态,不能自己吃饭,医药费花了近90万元;肖某某的丈夫来看过谢某几次,支付了医药费9.8万元、生活费3万元左右。4月7日,肖某某的丈夫在法院向谢某的丈夫道歉并希望得到谅解。但直到法院开庭前,谢某的丈夫称,没有等到肖某某本人的道歉。而事发以来,也未有公开信息显示肖某某对被害人公开道歉。对此,谢某的丈夫曾明确表示,“不出具谅解书,要求按照法律公正严判”。
肇事者没有积极道歉、赔偿不到位,这一态度点燃了很多人的怒火,不但被害人家属希望对其严惩,社会公众的心理亦然。
从媒体报道看,在一审庭审中,肖某某终于表达了悔过之意。对于这姗姗来迟的悔过,从法律上讲,被害人方接受不接受、谅解不谅解更为重要。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自首情节、认罪态度、积极赔偿、现场拨打120及报警电话、取得被害人和其亲属的谅解等,都可成为情节衡量因素。肇事者积极赔偿,得到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并签订谅解书,在法庭裁量刑罚时可以作为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条件或情节之一,谅解书则起到有效的证据或认定依据作用。
不管按照面临法律惩罚的现实衡量,还是按照社会道德评判,肖某某之前的行为和大多数交通肇事案的肇事者相比,实在是反其道而行之。从公众的角度来说,看到有切肤之痛的当事人家属都不愿出具谅解书,又怎会基于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原谅”肇事者?
让撞人拖行的肇事者依法受到严惩,还被害人公道,是法治的意义,是公众的心愿。生命和法律都不容践踏。此案被如此关注,背后正是公众对生命的敬畏、对法律的尊重。
“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源:潮新闻)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