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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4月4日消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发布《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组织开展了全区革命文物名录申报工作,经各盟市上报、专家评审,并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等部门意见,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现予以公布。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可移动革命文物230件/套,其中一级文物73件/套,二级文物74件/套,三级文物43件/套,未定级文物40件/套。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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