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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张强 石英
实习生 李露 陈玉萱
保险理赔、交通事故赔偿……近日,武汉市江夏区法院乌龙泉法庭受理两起涉企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通过诉前调解的形式,分别化解了两家公司的纠纷,节约了诉讼成本和时间。
今年2月,李爹爹途经武汉市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门口时,不慎被该公司一辆挖机撞倒在地,双方为赔偿一事闹上了法庭。武汉市江夏区法院乌龙泉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查阅案件资料后,第一时间联系当事双方,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尽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经过承办法官释法明理,该公司承诺在签订调解协议后十日内就履行赔偿义务。
家住江夏区乌龙泉街的陈先生(化姓)被他人撞倒,肇事司机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陈先生的损失由投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进行理赔。陈先生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在具体项目赔付金额上未能达成一致,双方对簿公堂。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多轮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理赔部工作人员表示,这是该公司第一起纠纷在诉前由公司理赔人员出庭处理,既为保险公司节省了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费用,又进一步提高了保险公司理赔效率,还为保险公司理赔提供了司法保障。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将始终坚持立足基层实际,充分发挥贴近群众和企业的便利优势,用活用好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和诉前调解机制,努力提供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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