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据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公布的起诉书显示,辽宁省葫芦岛市一名“00后”男子陈某某伙同万某某、李某某三人擅自进入龙里县湾滩河镇果里村“果里岩洞葬”内用手机进行直播,过程中,陈某某还随意打开棺木并将尸骨取出任意摆拍,赚取非法利益。陈某某因涉嫌侮辱尸骨罪被起诉。(据2月23日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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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墓葬文化源远流长,表达了人们对逝者的尊重与敬畏,也是情感和情怀的延续,所以非正规考古目的,擅自进入墓葬,在民间会被视为对死者“大不敬”的冒犯之举。而一些迷信鬼神之说的人,更觉得这样会招致灾祸,一般人都不会轻举妄动,唯恐犯了忌讳。
于是,就有了像陈某某这样的人,故意进入世人眼中带有神秘色彩的墓葬,摆弄尸骨,直播炫耀,试图展示自己的“胆大、不怕事”,从而博取眼球,吸引流量,丝毫不顾及自己的行为对死者后人的伤害,对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影响。殊不知,这样毫无底线和敬畏,什么都敢碰,什么都敢播,鬼神是不会害你,但你一定会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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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是因为涉嫌侮辱尸骨罪被起诉的,或许也有人不理解,只是拿出来摆拍为什么就构成了侮辱,人化成了骸骨之后,还有人格权利吗,还会被侮辱尊严吗?其实法律规定的很清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行为,都属于侮辱尸体罪,这项法律不仅仅是为了维护死者的人格尊严,也是为了呵护死者亲友的感情和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体现的是法律对传统民俗的尊重,对虔敬感恩之情的守护。
虽然起诉书只披露了对于陈某某“侮辱尸体罪”的起诉,但他和他的同伙,随意进入“果里岩洞葬”的行为,就已经涉嫌违法了。“果里岩洞葬”始于明朝,2015年5月28日被贵州省人民政府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古墓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于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为盗掘目标的等盗掘未遂案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与一般土葬墓地相比,洞葬这一习俗比较特殊,可能不需要“盗掘”就可以进入,但如果,被告人明知道是古墓葬,依然故意进入搞破坏,即便没有违反刑法,也是无视和违反了文物保护的相关法规,应该依法予以惩处,以儆效尤。
这一案件,也再次将流量时代的“群魔乱舞”的怪象,呈现于公众面前。为了赚眼球、博出位,连死者都不放过,何其贪婪,何其疯狂。当流量成为变现的捷径,当一切都为流量而服务,很多人就会利令智昏,丧失底线,失去了做人最基本的良心和操守。
而这种现象要得到遏制和扭转,不能只靠执法部门,也不能光指望创作者和平台自律,全社会都必须形成强烈共识,对于所有涉及违法犯罪,破坏社会公德,伤害民众情感的直播、短视频等等内容,坚决抵制,积极举报,清理内容创作中浮躁功利的风气,共同保护社会良善和谐的氛围。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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