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观热点:上海一培训机构班主任诈骗家长36万,判了!

2023-02-17 11:19:51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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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记者于明效上海报道

利用培训机构班主任的身份,擅自变更退款账户、离职后虚构“低价”课程、推销“优惠”账户、以机构资金周转为名骗取借款,于某某截留侵吞培训公司退款8万余元、骗取24名被害人课程款36万余元。2月17日,记者从上海虹口法院获悉,该案已于昨日宣判,于某某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6年。

投资失利歪心起,私自截留公司退款。2020年,于某某投资直播、虚拟货币接连失利,损失严重。为缓解自身资金链的兜转问题,作为某培训公司班主任的于某某,禁不住对学生家长的课程退款动起了歪心思。


(相关资料图)

2021年4月25日,于某某接到了被害人小刘同学妈妈申请退费的电话。鉴于之前孩子上课过程中主要跟班主任对接,基于对班主任的信任,退款事宜也交由于某某一手操办。

作为班主任的于某某掌握着小刘同学账户的初始密码,于是于某某便利用上述职务便利,更改退款账户,私自截留退款。

于某某一边将截留的退款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另一边以“公司还在审核”“还需要领导审批”等理由拖延原本应支付给学生家长的退款,直至2021年7月,学生家长一直未收到退款,对此产生怀疑直接向培训公司求证,这才发现早在5月1日培训公司就完成了退款,只是退款账号是一个全然陌生的账号。

于某某通过上述类似手法,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期间,利用自己申请退款、修改账号的职务便利,以帮助客户申请退款为由向公司申请退款,通过擅自变更退款账户、向客户谎称退款数额错误等手法截留、侵吞公司退款共计8万余元。

尝到了不费吹灰之力获取不义之财的甜头后,于某某在行骗之路上越走越远。

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期间,于某某以培训机构班主任的名义,虚构掌门公司优惠课程、客户转让低价课程等理由,骗取李某等家长钱款。

2021年6月,于某某由于家长举报而离职后,为继续填补投资亏损的资金窟窿,仍冒充培训公司的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以班主任的身份主动联系之前购买过课程、有一定信任基础的家长,以“有优惠活动”“有学员低价转让课程”“私下找老师上课便宜”等诸多理由,诱导家长把学费直接支付给自己,许多家长基于“信任”和“优惠”的双重考量,纷纷把费用转账、汇款给于某某。

后续被告人于某某还编造“公司运转需要资金”“交罚款和工资”等理由,向多名家长借款,所得款项均用于个人开销及偿还债务。直至案发,于某某共骗取24名被害人共计36万余元。

上海虹口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于某某身为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于某某犯职务侵占罪、诈骗罪罪名均成立。被告人于某某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于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人于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追缴赃款发还被害单位、各被害人,缴获的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法官提示,向学校、培训机构缴纳相关费用时,要先与校方或机构核实后再进行转款,尽量将钱款转入对公账户,并索取相应的收款凭证,如果被要求转入私人账户,务必提高警惕,一旦遭遇骗局,请第一时间报警求助,以便最大程度追缴赃款。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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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有期徒刑 培训机构 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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