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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2月7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偷越国境案,三名非法越境的“打工人”均被判刑。
案情显示,2018年4月,李某军在云南省景洪市打工期间,看到路边电线杆上贴的高薪招聘到缅甸工作的广告,在高薪诱惑下,便拨通上面的联系电话。后在对方安排下,李某军顺利偷渡到缅甸“小勐拉”。随后,李某军又在对方的安排下顺利偷渡回国。
2018年8月1日,李某军和同乡高某双、李某年三人从枣阳市出发,从襄阳乘坐飞机抵达西双版纳。2日,三人在缅甸“小勐拉”赌场工作人员的安排下,从云南省打洛口岸附近偷渡到缅甸“小勐拉”。三天后,李某军在赌场工作人员的安排下从缅甸“小勐拉”偷渡回国。同月24日和26日,高某双、李某年先后从缅甸“小勐拉”偷渡回国。
2022年3月,高某双、李某军被枣阳警方刑事拘留。2022年4月,李某年被警方刑事拘留。到案后,三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枣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年、高某双、李某军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多次单独或结伙偷越国境,侵犯了国家对国境的管理制度,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某年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被告人高某双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被告人李某军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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