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吴昌华
通讯员 李佳 冯源 杜泽文
1月23日晚,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交管部门获悉,从除夕至大年初二18时,武汉交警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61起,其中8人醉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武汉交警介绍,为保障春节假期市民出行安全,武汉交警通过大数据研判、多警种联动、全媒体曝光等方式,严厉查处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武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节日欢庆多,酒驾毁所有!春节假期,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对酒醉驾违法保持高压严查态势,开展全时空、零容忍打击,请大家拒绝酒驾、平安出行。
动态查缉,高压严管态势全路网覆盖
春节假期,武汉交警加强警力部署,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入一线。在中心城区密集布警、强力打击酒醉驾违法的同时,结合新城区特点,紧盯赶集庙会、婚丧嫁娶、返乡探亲等重点时段,采取定点设卡、流动查缉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震慑力度,查缉时间覆盖早、中、晚、夜间各时段。同时,通过两站两员积极开展宣传劝导,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1月20日19时45分许,江夏区交通大队民警在熊廷弼街开展夜查时,一辆二轮摩托车行进卡点,民警依法将其拦截例行检查,发现驾驶员身上有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员张某称中午在亲戚家吃团年饭时喝了些啤酒,睡了一觉后以为酒醒了便驾驶摩托车回家,没想到过了这么久还能吹出酒驾。
“过年出行安全第一,喝了酒就不要开车,更何况你连驾驶证都未考取,简直把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当儿戏!”
1月21日14时27分许,执勤交警在南环线西坝村对鄂A7***2 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胡某满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4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当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并进行核查,发现胡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胡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3000元,并处拘留的处罚。
精准布控,失格驾驶员上路即锁定
针对节日欢聚活动增多、酒醉驾违法易发的特点,武汉交警进一步强化查缉布控,对酒醉驾、无证驾驶等失格驾驶员进行预警拦截、消除安全隐患。
1月20日中午,硚口区交通大队民警王陈成在古田二路执勤时,接到系统预警,将一辆小轿车拦下。经查,该车驾驶员梁某2020年因醉驾被交警查获,驾驶证已被吊销。
梁某之前出门一直由同事开车,称最近工地上放假,同事都回家过年了,他以为交警也放假了,就侥幸开车上路。结果一上路就被交警逮个正着。梁某因无证驾驶,将面临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的处罚。
1月20日20时20分许,洪山区交通大队二中队在虎泉街设卡查缉,一辆号牌为鄂AQ***7的黑色越野车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停车,这一异常行为引起了民警方庆前的注意,于是立即上前将车辆拦停,并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
面对交警询问,司机表示当晚参加公司组织的年终聚餐,期间喝了一点啤酒,路遇交警检查一时“心虚”,所以停车不前。经现场吹气检测,该名司机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随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交警将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由于其涉嫌危险驾驶,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因酒醉驾等严重违法失去驾驶资格后,再驾驶车辆上路,查缉布控系统将实时预警拦截,并对所其驾车辆进行视频追踪,实施精准查缉。
为保障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武汉交警将持续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武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思想底线,拒绝酒驾、平安出行。
附:酒后驾驶处罚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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