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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汪亮亮 胡秀文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1月13日消息,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杰翔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李杰翔(资料图)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杰翔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杰翔,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杰翔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通辽市委常委、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公开资料,李杰翔,男,汉族,1964年3月生,内蒙古准格尔旗人。他曾任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通辽市委书记,青海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等职务。
2022年4月,李杰翔“落马”。9月,李杰翔被“双开”,通报称,李杰翔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搞政治投机,为谋求职务晋升结交政治掮客,利用国有矿产资源搞政治交易,对抗组织审查搞政治伪装,求神拜佛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信奉庸俗的“酒桌文化”,肆意吃喝享乐,违规收受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市场经济活动;道德败坏;毫无纪法底线,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亲友经商做掩护,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2年9月下旬,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杰翔作出逮捕决定。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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