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陈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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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检察官,学校减免了两个儿子的很多费用,我的日子终于有些盼头了。”近日,湖北黄冈市蕲春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收到了两面锦旗,锦旗的背后饱含着困难妇女庞某的深厚谢意。
事情还要从2017年10月21日说起。12月28日,承办检察官介绍,庞某的丈夫刘某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后座载其未成年儿子刘某甲。横过马路时,刘某与无证驾驶轿车的叶某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叶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刘某死亡,儿子刘某甲受伤致残。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叶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刘某负次要责任,儿子刘某甲无责任。叶某于案发当晚电话联系交警办案人员说明自己交通肇事情况,次日早上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并在法院判决前赔偿了两位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97300元。后经法院判决,被告人叶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还应赔偿被害人妻子庞某等人交通事故损失合计约46万余元。
“庞某无固定工作,家中还有两个未成年儿子需要上学,自丈夫刘某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儿子刘某甲因事故落下残疾后,原本幸福的四口之家变得支离破碎。”承办检察官介绍,庞某多次向叶某讨要赔偿款,经调查核实,46万元赔偿款并未赔付到位。这让原本不堪重负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全家人的生活已经难以为继。
今年8月,蕲春县检察院主动联系庞某,了解被害人刘某甲的身体恢复情况,家庭经济收入和法院判决执行情况,告知其符合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并协助她提出救助申请,整理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今年9月,该院组织召开司法救助案件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听证员们一致同意对庞某开展国家司法救助。
当事人送来锦旗
“案结”并不代表“事了”。承办检察官介绍,除了给予庞某国家司法救助外,该院还积极能动履职,与当地教育、残联等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为两个孩子争取减免相关费用,协助庞某为儿子刘某甲办理残疾证。
蕲春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案是该院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一起典型案例。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持续加大对困难妇女儿童群体司法救助的力度,现已对6名困难妇女进行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19万元,切实做到“应救尽救”,让法治阳光照进困难妇女儿童心田。
(通讯员供图)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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