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委员会第99次审议会议、北交所上市委员会第69次审议会议2022年11月28日召开,共审议2家企业,2家获通过。
智翔金泰(首发)获通过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智翔金泰”)公司是一家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的生物医药行业公司,是一家创新驱动型生物制药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研产品为单克隆抗体和双特异性抗体。公司在源头创新方面建立了基于新型噬菌体呈现系统的单抗药物发现技术平台和双特异性抗体药物发现技术平台两个技术平台;公司在药物开发环节建立了高效的重组抗体药物工艺开发平台。
【资料图】
公司所有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及销售,亦无药品实现销售收入,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累计未弥补亏损为-50,044.46万元。
公司6个产品(9个适应症)已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其中GR1501针对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适应症已于2022年9月完成III期临床试验的随访,达到主要临床终点(试验组Vs对照组,12周达到PASI75的受试者比例、PGA(0~1)的受试者比例P值均<0.001),且24周疗效数据显示长期用药可持续提高治疗效果,预计2022年12月获取长期疗效数据;GR1501放射学阳性中轴型脊柱关节炎适应症已处于III期临床试验阶段、狼疮性肾炎适应症已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GR1801疑似狂犬病病毒暴露后的被动免疫适应症已进入III期临床试验阶段;GR1802中重度哮喘、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适应症处于II期临床试验阶段,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适应症处于I期临床试验阶段;其余2个产品(2个适应症)处于I期临床试验阶段,1个品种(1个适应症)已经启动I期临床试验。
公司核心产品研发进度领先且市场空间广阔,其中GR1501为国内企业首家进入III期临床试验的抗IL-17单克隆抗体,GR1603为国内企业首家进入I期临床试验的抗IFNAR1单克隆抗体,GR1801是国内首家进入临床试验的抗狂犬病病毒G蛋白双特异性抗体。
IPO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会计师为信永中和,律师为上海市锦天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智睿投资直接持有公司20,0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72.73%,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智睿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72.73%。蒋仁生直接持有智睿投资90%股权,并通过其控制的智飞生物持有智睿投资10%股权。故蒋仁生可通过智睿投资控制公司股东大会72.73%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蒋仁生先生,现任公司董事。195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副主任医师。1977年2月至1991年12月,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卫生防疫站医生、科长、副站长;1991年12月至1999年12月,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防疫站计划免疫科、生物制品科副科长、科长;2000年1月至2002年6月,任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年6月至今,任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2005年7月至今,任峨眉山世纪阳光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5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重庆智睿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11月至今,任重庆微生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月至今,任重庆精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春生先生,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199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律硕士。2016年7月至2022年1月,历任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助理、副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刘力文先生,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199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税务师,工商管理硕士。2013年7月至2016年3月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助理;2016年3月至2021年11月历任重庆智睿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2021年11月任智翔有限财务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汇智鑫、众智信、启智兴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发行人的狂犬病双抗业务与智飞生物的狂犬病疫苗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回复:发行人的狂犬病双抗为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产品为 GR1801;智飞生物狂犬病疫苗是狂犬病主动免疫制剂,主要为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 \r细胞)和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MRC-5 细胞),具体对比如下:
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9,168.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拟融资39.8亿元,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按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2,520.26万元、23,586.50万元、29,531.88万元和18,556.41万元。
发行人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五项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企业关注热点
股权激励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促使员工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方式分别为直接授予公司股权和授予持股平台股权。针对直接授予公司股权的股权激励,发行人于 \r2020 年度一次性确认相关股份支付费用 13,809.02 万元;针对上海智翔股权激励,报告期内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合计为 131.37 \r万元;针对授予持股平台股权的股权激励,将在 2022年至 2024 年间分摊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资产抵押:公司以一项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银行贷款进行抵押担保,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被视为一并抵押。上述抵押所涉及的土地及房屋是发行人重要的商业化生产基地,系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亦为发行人募投项目“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扩建”项目和“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项目的实施地点,且短期内难以取得替代性场地。若公司发生无法偿还贷款等风险事件,可能导致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进而导致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受到限制,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要募投项目的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主要在研产品上市的风险及障碍、市场竞争格局、产品临床价值、底层核心技术平台的技术先进性,说明发行人产品预计市场空间、竞争优势以及商业化的具体措施,并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持续经营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在申报文件中出具的相关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能否有效执行,是否违反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做出的其他类似承诺,相关承诺是否符合监管规定并能切实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太湖雪(首发)获通过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太湖雪”)专业从事丝绸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加工、品牌推广、渠道建设和销售服务。在新消费、新国货、新零售的背景下,努力弘扬中华丝绸文化。经过十余年的深耕发展,公司形成蚕丝被、床品套件、丝绸饰品、丝绸服饰四大产品系列,“太湖雪”成为市场上具备一定行业知名度的苏州丝绸代表品牌。
公司应用互联网思维,成功打通线上与线下、境内与境外的销售渠道。公司线下营销主要是通过直营专卖店、直营商场专柜、经销商等渠道。线上营销主要是通过天猫、京东、唯品会、亚马逊等电子商务平台宣传推广并销售。被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评为 \r2019 年苏州市“专精特新”示范中小企业。
IPO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会计师为立信,律师为上海市君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英宝投资,实际控制人为胡毓芳、王安琪母女。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发行初始的股票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800 \r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股票发行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发行初始的股票发行数量的 \r15%(即不超过 120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920 万股,且均需满足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 \r25%等北交所上市条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 15,060.47 万元,用于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的第一款第(一)项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r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企业关注热点
公司线下销售渠道地域集中:世界丝绸看中国,中国丝绸看苏杭,自古以来苏州地区对丝绸有较好的理解和文化,底蕴,苏州地区经济较为发达、人口稠密、人均消费能力较高;同时,公司发源于我国丝绸行业集聚中心之一的吴江震泽,立足苏州根据地,在苏州区域投入的市场拓展资源较多。公司直营门店、直营商场专柜、经销商等线下渠道主要集中在苏州地区。
业绩下滑:2022 \r年以来,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爆发态势。其中,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苏州、上海等地连续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受到区域管制、出行限制、道路管制各种临时性措施的影响,公司直营门店、直营商场专柜、线上电商等各销售渠道的客流量、快递物流都受到较大影响,在整体营收下降的情况下,公司仍需承担人员、房租、摊销等固定支出,导致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出现下滑。
其次,2021年,公司与薇娅进行直播推广的合作,利用头部主播的高流量提高产品及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2021年末,薇娅因税务问题直播间停播,公司未继续与其合作,因此在2022年上半年公司线上直播带货业务相应缩减。未来,随着国家层面不断加强线上直播带货主播监管,公司线上直播带货业务将受到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整体业绩。
审议意见
1.请发行人在特别风险提示第(十二)条补充披露卓兆点胶向发行人采购在同类产品的比重,并就相关风险提示补充完善。
2.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募投项目达产后的产能消化措施,并就募投项目达产后收入增长不达预期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作特别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