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2日,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精智达”)回复科创板首轮问询。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在首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关注精智达主要客户、科创属性、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政策、股份代持、期间费用、存货、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现金流与货币资金等18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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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创属性,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各类检测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外购的核心零部件是否最终决定产品主要功能实现;(2)结合生产环节及各类检测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在生产环节的具体应用过程及其对产品性能影响的具体表现,发行人核心技术的主要体现为整体方案设计还是软件算法设计;(3)各期末机器设备的主要类别、数量、金额、用途;(4)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生产模式、原材料采购类型、供应商类型、直接材料占比以及机器设备的金额、占比等,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核心零部件主要为标准化采购,生产环节以组装、安装、调试为主是否符合行业惯例;(5)结合信号发生器既是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又是公司的产品、部分原材料由供应商直接运送至客户工厂等情形,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直采直销的原材料,主要产品是否通过组装同行业企业成熟功能模块完成,是否形成大额的贸易类或类似贸易收入,说明具体采购内容和金额、销售收入;结合前述情形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水平。
精智达回复称,基于相关分析,外购的核心零部件无法最终决定产品主要功能实现,主要原因包括:
①电子部件即实现检测信号及电源供给的部分信号发生器由发行人自产,检测设备中实现缺陷、不良的检出、分析、复判及数据处理的软件算法由发行人自研,对产品主要功能实现发挥重要作用。
②发行人产品性能复杂,涉及原材料种类和型号繁多,基于自主核心技术的整体方案设计决定了原材料的选型以及各部件的集成处理。
③核心零部件的性能需要通过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应用,才能够实现整体产品性能指标的实现,进而得到实际应用和客户认可。外购核心零部件无法最终决定
发行人产品主要功能实现,依托于发行人“光、电、机、软、算”一体化核心技术的运用形成产品技术方案,相关核心零部件性能才能得以有效的呈现,进而实现设备整体性能。
发行人需要在产品研发环节基于各项核心技术所形成的系统化技术方案以及长期的量产经验进行整体方案设计,基于整体技术方案以及相应的检测设备组成部分,发行人通过软硬件装配、系统调试及工艺质量控制等生产环节将光学检测及校正修复、电学信号检测、精密机械自动化及控制、软件算法等核心技术应用于产品,以实现产品功能。因此,发行人核心技术的主要体现为包含软件算法设计的”光、电、机、软、算”整体方案设计。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生产模式以“以销定产”为主,生产环节均以组装/装配、调试/检测/测试为主,原材料采购类型包括电气件、光学件、机械件等标准零部件,供应商类型均包括原材料供应商、劳务外包供应商及外协加工供应商,直接材料占比均较高,机器设备占比均较低。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发行人所处同行业呈现特点包括:(1)生产模式以“以销定产”为主,在自行采购组织生产的同时存在外协加工及劳务外包的模式;(2)生产环节以组装、安装、调试为主;(3)标准零部件通过外部采购,外购直接材料构成主营业务成本主要部分;(4)生产经营使用机器设备较少。发行人情况与上述同行业特点一致。
总体而言,发行人核心技术的主要体现为包含软件算法设计的“光、电、机、软、算”整体方案设计,发行人使用核心技术完成客户需求理解、方案设计、开发验证的产品研发,以此为基础进行零部件配置及采购,在生产环节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在软硬件装配、系统调试及工艺质量控制均有所应用,发行人情况符合行业惯例。
信号发生器既是发行人检测设备的核心部件也是发行人直接销售的产品。信号发生器系发行人主要产品,发行人具备信号发生器生产技术及生产能力,具备信号源专用驱动技术、信号源专用驱动技术、点灯专用电信号采集技术、测试驱动专用电源技术、驱动信号异常报警及处理技术等信号发生器相关技术。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号发生器实现收入分别为624.18万元、256.15万元及1,161.80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外采购信号发生器,主要系发行人客户基于统一相关生产线设备整体技术参数配置需求,在技术规格书中约定发行人产品中采用的信号发生器品牌范围为外资品牌。同行业可比公司亦存在对外采购信号发生器的情形。2021年度,发行人向凌云光销售信号发生器54.65万元,主要系发行人生产的Module信号发生器属于凌云光向TCL科技销售的Module光学检测类设备中客户约定的信号发生器品牌范围。
发行人部分原材料由供应商直接运送至客户工厂,主要为发行人向供应商出具设计图纸及技术规格要求定制的大尺寸零部件,具体包括用于Module老化设备的温湿度试验箱(某一规格的具体尺寸:长8.5米、宽2.0米、高2.4米),及用于大尺寸TFT-LCDMura补偿设备的自动化单元(某一规格的具体尺寸:长27.3米、宽8.5米、高4.5米),出于物流经济性等考虑,采购合同约定由供应商直接将相关原材料运送至客户产线,再由发行人与其他部件进行软硬件装配和系统调试。
报告期内,发行人就生产Module老化设备采购温湿度试验箱金额分别为0、155.84万元和1,272.30万元,Module老化设备销售收入分别为0、424.78万元和2,375.13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就生产向大尺寸TFT-LCDMura补偿设备于2021年8月及2021年11月签订自动化单元采购订单,截至2021年末,采购金额为0。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定制化的新型显示器件检测设备,直采直销的原材料系为客户提供检测设备合同之外及质保期外的色彩分析仪等作为检测系统配件,主要系客户在检测设备运行中具有少量采购该等配件的需求,出于供应链合作的一致性和便利性向发行人进行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直采直销的原材料采购金额分别为36.49万元、67.11万元和25.18万元,销售收入分别为53.73万元、107.22万元和40.49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4%、0.38%和0.09%,金额和占比均较小。
如前所述,发行人检测设备产品性能复杂,外购的核心零部件无法最终决定产品主要功能实现,其制造的过程并非简单的零件或成熟功能模块组装,需要在产品研发环节基于各项核心技术所形成的系统化技术方案以及长期的量产经验进行整体方案设计,通过软硬件装配、系统调试及工艺质量控制将光学检测及校正修复、电学信号检测、精密机械自动化及控制、软件算法等核心技术应用于产品,以实现产品功能。
针对发行人对外采购信号发生器的情形,主要系发行人为满足客户基于统一相关生产线设备整体技术参数配置需求而约定发行人产品中采用的信号发生器品牌范围为外资品牌的需求而采购。该等外购信号发生器需结合发行人对于设备整体技术方案的自主设计,与其他应用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光学部件、电气部件、机械部件、软件算法等主要组成部分发挥综合作用,方可实现设备的整体功能。
针对发行人部分设备对外采购部分零部件并直接送至客户工厂的情形,主要系发行人向供应商出具设计图纸及技术规格要求定制的大尺寸零部件,出于物流经济性考虑的安排,相关设备的整体方案设计、软件算法等核心技术及其他部件均为发行人控制,后续在客户产线安装调试由发行人负责,该等设备需应用发行人核心技术方可实现产品主要功能。
针对发行人直采直销原材料的情形,主要系客户在检测设备合同之外及质保期外具有少量采购色彩分析仪等检测系统配件的需求,出于供应链合作的一致性和便利性向发行人进行采购,金额和占比均较小。
综上,上述情形均不属于大额的贸易类或类似贸易收入,发行人主要产品并非通过组装同行业企业成熟功能模块完成。
发行人已形成“光、电、机、软、算”一体化的核心技术体系,通过长期实践已积累相应知识产权及非专利技术;发行人提供高度定制化的新型显示器件检测设备的整体解决方案,相关产品已在国内主流新型显示器件厂商产线成功应用;发行人积极探索先进产业技术,发展检测设备关键技术节点;发行人以“运行高效率、压接对位高精度、稼动高稳定性、检测高准确性”的检测设备助力客户提升生产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良率和生产效率。发行人具备新型显示器件检测设备的核心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