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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2年的年度考核等次是什么?有没有发放年度考核奖金?”这是博乐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对综合监督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时一幕。
为切实发挥党纪政务处分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确保处分决定执行落实落细,防止处分执行过程中出现“打白条”的现象。近日,博乐市纪委监委对综合监督单位2022年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组在实地走访、查阅资料中通过“三必查”的方式对处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即:“查人事档案,重点查看被处分人的处分材料归档情况;查财务凭证,检查被处分人处分前后职务、职务职级工资、级别工资档次等调整情况和被处分人评定年度考核等次、发放考核奖金情况;查会议记录,检查处分决定宣布情况。”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处分材料未及时放入个人人事档案、未严格执行工资待遇调整要求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现场反馈相关单位整改,坚决纠正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打折”的问题。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和反馈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和违规评优评先等现象发生。
同时,博乐市纪委监委采取谈心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分类开展回访教育,既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处分决定,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又督促相关党组织落实对受处分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态度。
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关系到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必须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执行。“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把处分决定执行检查工作抓实抓细,提高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确保处分决定顺利执行。”博乐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孙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