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大病救助?
大病救助主要是针对困难家庭和个人的一项医疗救助制度,例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含低收入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等)。
想要申请大病救助,首先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身份证、低保证、疾病诊断书等证明材料。
经由乡镇政府审核通过后,再填写困难居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签章,然后递交给县民政局审批。
在县民政府复审通过后即可完成申请,之后耐心等待救助即可。
另外,如果你是在治疗期间申请救助,出院的时候可以直接在窗口结算,而无需先行垫付费用再等待拨款。
也就是说医疗费用会自动分成医保支付金额、救助金额、自付金额三部分,而你只需要支付自付金额即可。
大病救助的条件?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申请人应属于以下情形:
①农村五保对象;
②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④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
申请资格
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村(居)委会应当:
(1)调查核实;
(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
(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
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
(1)调查核实;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
(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区民政局:
(1)复核审批;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
(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